近期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发布《案件通报(2026年第1批)》,通报了2026年第一批次不端行为案件的处理结果。本次共通报20起案件,处理相关责任人46名。
涉及的主要不端行为包括: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信息、实施请托或打招呼;抄袭、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;买卖论文、图片造假、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;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;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等,情节严重。
与以往相比,本次明显加大了对“打招呼”“请托”等干扰评审公正性行为的查处力度(共4起案件)。此外,有2位评审专家被处理,其中1位被永久取消国自然项目评审资格及申请资格。

部分案件处理结果
北京某高校张红宇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在2021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购买第三方公司提供的申请书代写服务。
处理结果
撤销相关基金项目(批准号82170191),追回已拨资金;
取消其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(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5月26日);
给予张红宇通报批评。
浙江某高校易莹/山东某高校田萍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二人的项目申请书均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内容,且在调查过程中试图掩盖。
处理结果
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(均未获资助);
取消二人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4年(2025年9月9日至2029年9月8日);
给予易莹/田萍通报批评。
山西某高校游秀芬等13人学术不端案
问题:包括游秀芬等在内的13人均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。
处理结果
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(均未获资助);
取消相关人员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(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);
给予通报批评。
甘肃某医院杜鹏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杜鹏违规重复申请、擅自将他人列为项目参与人、冒用他人名义申请、提供虚假伦理审批件。
处理结果
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(均未获资助);
取消其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(2025年9月9日至2030年9月8日);
给予杜鹏通报批评。
北京某高校李俊发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在2022-2024年项目评审中,违反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及保密管理办法。
处理结果
永久取消其国自然项目评审专家资格及项目申请参与资格(2025年5月27日起);
给予李俊发通报批评。
四川某高校余志祥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为他人申请项目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信息、实施请托,且干扰调查。
处理结果
取消其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7年,取消其项目评审专家资格7年(2025年5月27日至2032年5月26日);
给予余志祥通报批评。
上海某高校李金宝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在2021-2024年评审期间,为他人申请项目向潜在评审专家请托、打招呼。
处理结果
取消其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,取消评审专家资格5年(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5月26日);
给予李金宝通报批评。
陕西某高校马晓华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在2025年评审期间,为他人申请项目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信息、实施请托。
处理结果
取消其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,取消评审专家资格5年(2025年9月9日至2030年9月8日);
给予马晓华通报批评。
广东某高校曾媛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在2024年评审中,违反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》。
处理结果
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及项目申请资格3年(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);
给予曾媛通报批评。
广东某高校黄江鸿等学术不端案
问题:在2025年评审期间,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评审信息、实施请托。
处理结果
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(未获资助);
取消其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(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);
给予黄江鸿通报批评。
(本次通报共20起案件,本期分享其中10起,其余案件将在下期继续总结。)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坚决维护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。广大科研工作者应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科研规范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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